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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經開黨政辦〔2022〕5號 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“13710”工作制度認真落實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交辦事項的通知
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綜合辦公室
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“13710”工作制度認真落實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交辦事項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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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鄉(鎮)黨委、人民政府,各街道黨工委、辦事處(籌備組),區直各單位:
為進一步落實好“13710”工作制度,抓好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,根據《中共濮陽市委辦公室、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嚴格執行“13710”工作制度認真落實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交辦事項的通知》(濮辦發電〔2021〕28號)要求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所有通過“豫正通”平臺“豫快辦”交辦的事項,當交辦事項錄入平臺時即設定“13710”五個節點反饋時限,各責任單位務必嚴格按照“13710”工作制度落實反饋?!?span>13710”工作制度是指:“1”即當天要研究部署;“3”即3天內要反饋辦理情況;“7”即一般性問題原則上7天內要落實解決;“1”即重大問題包括一些復雜問題要在1個月內落實解決,確實解決不了的,要拿出解決的方案和時間節點;“0”即所有事項都要跟蹤到底、銷號清零。
二、接辦任務
按照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模塊內容,主要包含省委書記、省長交辦事項,市委書記、市長交辦事項,其他交辦事項,重點工作四大類。
(一)省委書記、省長交辦事項:主要包括省委書記、省長的批示件交辦、辦理及反饋。
(二)市委書記、市長交辦事項:主要包括市委書記、市長的批示件交辦、辦理及反饋。
(三)其他交辦事項:主要包括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重大決策、重要會議等安排事項的交辦、辦理及反饋。
(四)重點工作事項:主要包括省定重點任務、重點改革、重點項目、“三個一批”招商項目、“萬人助萬企”、黨史教育辦實事等。
三、責任主體
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確定的重點交辦事項和重點工作事項,有明確區領導和責任單位負責的,區領導為第一責任人,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。無明確區領導負責的,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;涉及多家單位的,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,配合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承擔的工作負直接責任。
區營商環境建設局根據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交辦事項參照上級交辦責任單位,負責交辦事項的分解交辦、跟蹤落實、反饋清零等工作。同時,區黨政綜合辦公室、區營商環境建設局要加強溝通,對收到的領導批示件,按照“誰先接誰辦理”的原則,第一時間呈區黨政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示,并根據領導批示意見及時交辦相關責任單位,區營商環境建設局負責督辦。
四、辦理程序
(一)交辦。對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交辦事項,區營商環境建設局提出擬辦意見后,需第一時間呈報區黨政班子領導,并根據區黨政班子領導的指示批示意見轉交承辦單位辦理。對于重大緊急事項,區營商環境建設局要在呈報區黨政班子領導的同時,及時轉交承辦單位先行辦理。
(二)辦理。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第一時間研究安排,制定落實方案,細化推進措施,全過程跟蹤辦理。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、靠前指揮,協調解決具體問題,確保按時限辦結。
(三)反饋。承辦單位嚴格按照“13710”工作制度要求向區營商環境建設局反饋落實情況。事項辦結后,承辦單位需提交書面辦結報告,辦結報告需經本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和承辦單位蓋章,并按程序報請區分管領導審簽后,報送區營商環境建設局。由區營商環境建設局負責及時錄入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申請辦結銷號清零。對確需長期推進的事項,承辦單位須提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,區營商環境建設局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同意后,繼續落實直至辦結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承辦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落實“13710”工作制度,堅持“一把手”親自抓、負總責,建全“明責、履責、督責、追責”閉環落實機制,推動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決策部署高效落實。
(二)做好宣傳引導。充分利用區官方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載體,廣泛宣傳“13710”工作制度的理念、作風和要求,深入報道正反典型,營造崇尚實干、狠抓落實的濃厚氛圍。
(三)嚴格督導獎懲?!霸タ燹k”督辦平臺辦理情況納入我區綜合考評體系。承辦事項反饋及時,被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認定為“好”等次3次以上的,給予通報表揚;因承辦單位上報遲緩并導致反饋逾期、被“豫快辦”督辦平臺認定為“差”等次或在工作中落實不力、弄虛作假的,予以通報批評直至問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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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2022年11月4日??